第118章 清吏司—苏彻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

第118章 清吏司—苏彻(3/3)

摄政长公主令:国用艰难,百弊丛生,非雷霆手段,不足以清积民困。

兹设立清吏司,专司稽查天下钱粮赋税、官吏贪墨、徇私舞弊等事。

特擢原靖安司主事苏彻,为清吏司郎中,正四品,总领司事,赐王命旗牌,有先查后奏、临机专断之权!

凡有贪赃枉法、亏空国帑、盘剥百姓者,无论官职高低,一经查实,严惩不贷!

所追赃款罚银,悉数充公,优先拨付北疆军饷及南方赈灾之用!各级官员,需全力配合清吏司稽查,不得推诿阻挠,违者以同谋论处!钦此——!”

终于用了“苏彻”,而非“苏哲”之名。

设立“清吏司”!由苏彻总领!

有先查后奏之权!追赃款充军饷赈灾!

一道道惊雷,接连在紫宸殿上空炸响!


本文链接:https://m.jlblh.com/c/309752/4886466_3.html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