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8章 家庭承包,定额永佃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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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8章 家庭承包,定额永佃(2/3)

我算过一笔账。

赵家村的族产,亩产只有二百斤。

而隔壁那些自耕农的私田,亩产却能达到三百斤!

这一来一去,就是五成的差距啊!

如果是几千亩地,那就是几千石粮食的浪费!这是在犯罪啊!”

众人都被李浩的数据给震住了。

五成的差距!

这就是制度的代价!

“那该如何定分?”李浩问道。

“用体用之辩。”

陈文在所有权下写了个体,在使用权下写了个用。

“体,是名分,是根基。

赵家村的族产,是祖宗留下的基业,这个名分不能丢,也不可分。

所以,所有权归公,归宗族公中,以此凝聚人心,祭祀祖宗。”

叶行之听了,神色稍缓:“体归公……这倒是合乎礼法。

只要祖宗的基业不散,怎么都好说。”

“但是!”陈文话锋一转,手中的石笔重重地点在用字上。

“用,是实利,是耕作。

地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

只有让种地的人觉得这地是自己的,他才会像伺候孩子一样伺候庄稼!”

“孟子云:有恒产者有恒心。

如果佃户随时可能被收回土地,他怎么会有恒心去深耕细作?

他只会掠夺地力,哪怕把地种废了也不心疼!”

“所以,我们要把这耕作的权力,也就是使用权,从族长手里彻底剥离出来,私有化给每家每户!”

“这叫体归公以聚人心,用归私以尽地利!”

这句话将最敏感的土地问题,用儒家的体用和法家的定分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。

“高!实在是高!”孙志高惊叹道,“先生这不仅是分地,这是在重新定义私有啊!

只要使用权足够长,那跟私有又有什么区别?”

“区别就在于,名分还在公家。”李浩也反应过来了,“这样一来,士林不会骂我们分家析产,百姓也能拿到实实在在的好处。

这是双赢啊!”

陈文继续说道:“我们现在就是要把这就种地的权力,也就是使用权,从赵太爷手里拿过来,分给每家每户!”

“怎么分?”孙志高急切地问道,“难道一人分几亩?”

“对,定额永佃!”

陈文在黑板上写下定额永佃四个大字。

“我们将族产按人口、劳力,公平地分给每家每户。

签下契约,定死规矩。

这地归你家种,谁也不能随便收回!”

“但是,地还是公中的。

所以,每年必须向公中上交定额的租子,用于祭祀、办学。”

“这个租子,要定死!

不能涨!比如一亩地就交一百斤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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